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获悉,2023年江苏监理工程师的缴费时间:2023年3月12日~20日。缴费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18日16∶00。
2023年度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通知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9∶00~1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五)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2日~20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13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 |
5月14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 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附件: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3月11日9:00~18日16:00 | 各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 |||
3月17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抽查人员名单、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 |||
3月12~20日 | 考生网上缴费。 | |||
3月28日前 |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 |||
5月8~12日 |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5月12日 | 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 |||
考试 | 5月13日 | 上午 | 09∶00 -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
下午 | 14∶00 -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 |||
5月14日 | 上午 | 09∶00 -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
下午 | 14∶00 -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 |||
5月15日 | 各考区答题卡送省 | |||
5月20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 |||
7月前 | 省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接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 | |||
7月下旬 | 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 |||
8月上旬 | 考后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
附件2: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025-5186891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cltj@njrsks.net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