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兵团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0-08-25 11:22:00

©建筑界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获悉,2020年新疆兵团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8月15日-25日,考试时间:11月14日、15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安排,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14、15日举行,为做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年版)》 ,《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见附件)已更新,请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予以参照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报名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14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四、注意事项

  (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报名中如遇问题可电话联系兵团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构(http://btpta.xjbt.gov.cn/c/2018-09-05/7136699.shtml)。

  五、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程序

  1.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人工)核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条),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条正确信息提交核验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或报考资格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免试部分科目者需提供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人事考试机管理构进行现场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现场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25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26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2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兵团考区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兵直(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七、 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八、 成绩查询

  2021年1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 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42号)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 9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

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审核,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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