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条件

来源:建筑界编辑:梁青语发布时间:2017-02-23 14:08:00

2017年福建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发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八、免试条件

  1、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注:考生需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主观题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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