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安排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编辑:郑子旭发布时间:2018-08-06 23:48:00

©建筑界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获悉,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月5日-19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审核及相关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5号)安排,现将自治区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平台网址:zg.cpta.com.cn。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8月5日10:00-8月19日,8月19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465827咨询。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特别情况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会特别提示:“因你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你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请予以配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要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热线(4001500800)咨询。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18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后方可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18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二、考试时间

10月17日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8日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五、收费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城乡规划原理93元/科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93元/科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93元/科
城乡规划实务97元/科

  六、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一)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大纲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四)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七、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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