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城市规划师报名条件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19-07-05 22:07:00

2019年新疆城市规划师报名条件

 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规划设计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城市规划技术咨询,城市综合开发策划及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士,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

  1、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⑴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12年;⑵1994年以前(含199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www.xjjs.gov.cn)。

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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