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8月17日-24日】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编辑:林超发布时间:2021-08-19 11:58:00

《2021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21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17日-24日,考试时间:10月23日-24日,®建筑界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详见附件1)。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两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2、报名时间

  2021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至8月24日16: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17日09:00至8月24日16: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4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本地区现场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1年8月29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7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7元。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1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报名入口

点击报名:2021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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