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8月19日-26日】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编辑:方晨发布时间:2021-08-20 10:41:00

《2021年江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21年江西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19日-26日,考试时间:10月23日-24日,®建筑界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大专学历,并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并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并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2)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3)《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4)“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2、报名时间

  2021年江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6日,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报名办法:

  报考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应试人员撤回后,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设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经办人员书;

  (2)江西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4)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试人员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核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报名入口

点击报名:2021年江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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