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上交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3)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