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9月5日、6日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辑:郑子旭发布时间:2020-07-06 16:53:00

2020年海南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监理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更多细节请阅读《2020年海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号)精神,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5日、6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精神,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成绩有效周期均有变化。

  (一)科目设置和专业类别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成绩有效周期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新旧考试过渡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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