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网上和现场审核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编辑:孙巍然发布时间:2023-04-17 14:29:37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获悉,2023年安徽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需先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缴费入口: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

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应急〔2020〕18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方式——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4月25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二、资格审核方式——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4月28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核查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核查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核查。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格核查部门要严格核查报考人员信息,对核查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入口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五、报名审核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省属和中央在皖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政策咨询:省应急管理厅0551-62659415、6299954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51-62871552;省交通运输厅0551-63628330;省能源局0551-63609452、63609447;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

监督举报:0551-62998721。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4月25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格核查部门要严格核查报考人员信息,对核查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4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 徽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安 徽 省 能 源 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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