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已公布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编辑:孙巍然发布时间:2023-04-17 14:20:41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获悉,2023年安徽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设计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时间。报名最低条件为中专学历。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缴费时间:5月4日16:00前。

通知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1.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2.应试人员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申请注册的,应当加考《安全生产实务》的相关专业科目之一。

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的依据。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工作年限、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及入口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三、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省属和中央在皖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政策咨询:省应急管理厅0551-62659415、6299954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51-62871552;省交通运输厅0551-63628330;省能源局0551-63609452、63609447;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

监督举报:0551-62998721。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4月25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4月28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核查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核查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核查。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格核查部门要严格核查报考人员信息,对核查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5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4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附件:1.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2.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 徽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安 徽 省 能 源 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专业类别执业行业
1煤矿安全煤炭行业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化工安全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金属冶炼安全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各行业
6道路运输安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附件2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学历(学位)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1中专学历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2大学专科学历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3大学本科学历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4第二学士学位
5硕士学位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6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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