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7-4月9日

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编辑:张芝宇发布时间:2023-03-27 15:53:05

据福建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福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安排已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起。准考证打印入口:福建人事考试网。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8月中旬。具体安排如下:

通知详情如下:

报考简章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更新时间:2023-03-25 17:27 访问数:796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打印准考证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9日起;

(二)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8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证书发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省直考区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地点拟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三、考试科目、时间

5月27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 4: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 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缴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按75元标准收取,其余每科按71元标准收取。

2. 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通缴云客服热线400-877-1666。

3. 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咨询电话:0591-8836715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失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应考须知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共4科,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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