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通过对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等的“硬件”建设,增强施工现场建筑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并为灭火救援提供必要条件。概述2、通过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引发施工现场火灾的危险因素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避免火情发生。3、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各类施工现场。对于线路、管道、临时工程等的施工,规范有些内容可以参照执行。规范中的术语规范重点对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5个在本规范中多次出现的术语作出解释。准确掌握这些术语的含义,有助于正确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规范中的术语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设施,包括围墙、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地、贮水池,以及各类施工管线等。总平面布局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存在的安全布局不合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从一栋建筑向另一栋建筑扩大蔓延,以及消防车道缺乏或被占用等问题,规范重点对以下内容作require.async([''wkcommon:widget/ui/lib/sio/sio.js''],function(sio){varurl='''';sio.callByBrowser(url,function(){BAIDU_CLB_fillSlotAsync(''u2845605'',''cpro_u2845605'');});});出明确规定: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2、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在建工程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3、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总平面布局关于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1、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2、固定动火场所应布置在不容易对其他场所构成火灾威胁的部位(场地中全年最小频率方向的上风侧)。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4、在建工程内严禁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总平面布局关于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规范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总平面布局关于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规范在表3.2.2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场地有限,对于火灾危险性相对小的宿舍、办公用房,在采取规范规定的不燃材料的条件下,可适当减少间距,但要符合规范的特别规定。总平面布局表3.2.2施工现场主要临时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总平面布局规范对于防火间距的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其与周边的防火间距相对要大。规范对于防火间距的数值规定,既参考了现行防火规范对同等防火条件建筑的防火间距,又考虑了施工工地现场实际条件。总平面布局关于消防车道,规范对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技术指标,以及救援场地等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