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多个层次的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市区、规划区、中心城区和建成区。
其中市域、市区是从行政管辖范围划分的;规划区、中心城区、建成区是从规划建设层面划分的。
①市域的概念——市域是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市区及外围市(县)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②市区的概念——市区是城市政府直接管辖的范围,不包括外围市(县)。
③规划区的概念——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也是实施规划管理,即发放“两证一书”的范围界限。(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④中心城区的概念——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区,包括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中心城区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范围。
⑤城市建成区的概念——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包括市区集中连片以及分散在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铁路编组站、污水处理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