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应将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监理、运营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各专业咨询业务,整合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或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如为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且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应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直接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转委托单位的业务负总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或明确3家拟遴选单位。投资人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投资人也可按菜单模式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监理、运营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各专业咨询业务的一项或多项作委托给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投资人与各咨询单位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应明确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单位为统筹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各专业咨询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同时投资人应明确统筹单位和其他各咨询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