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安全加固原则是增大水库的泄洪能力,提高建筑物的抗洪能力。针对我国小型水库特点,可采取以下加固措施:
①大坝加高。当坝顶实际高程稍低于计算高程时,可结合坝顶路面改造,上游侧增设高度小于1.2m的混凝土防浪墙;当大坝欠高不大,经坝体安全论证,可选择坝顶戴帽加高,一般坝顶戴帽加高控制在2~3m以内;当坝顶实际高程远低于计算高程时,可采取坝坡培厚加高。
②提高溢洪道泄洪能力。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加大过流断面、重建溢洪道等措施。
③大坝加高与提高溢洪道泄洪能力相结合。
培厚加高可选择在大坝上游或下游实施,当大坝上游坝坡抗滑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下地形条件不允许、库水位较低时,可选择上游培厚加高;当大坝下游坝坡抗滑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下游地形条件允许、库水位较高时,可选择下游培厚加高;当库水位可降低、坝体存在渗漏问题时,可选择上游黏土斜墙培厚加高坝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