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土保持工程的挡墙型式可分为浆砌石挡墙、混凝土挡墙、钢筋混凝土挡墙和钢筋(铅丝)笼挡墙等。应根据坡面的高度、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条件、施工条件、筑墙材料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挡墙型式。墙型选择、断面设计、稳定性分析、基础处理等可按照本规范挡渣墙工程的规定执行。
2.对高度大于4m、坡度大于1.0∶1.5的边坡,宜采取削坡开级工程。
3.对堆置物或山体不稳定处形成的高陡边坡,或坡脚遭受水流淘刷的,应采取工程护坡措施。
4.对边坡缓于1.0∶1.5的土质或沙质坡面,可采取植物护坡工程。
5.对条件较复杂的不稳定边坡,应采取综合护坡工程。
6.对易风化岩石或泥质岩层坡面,采取稳定边坡措施后,应采取工程锚喷工程支护,控制岩石变形,将松动岩块胶结,防止岩石风化,堵塞渗水通道,填补缺陷和平整表面。
7.对滑坡地段应采取滑坡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