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初检、复检、终检的三检制度,自觉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严格按照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及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批示进行填筑质量控制。
3)堤身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4)现场土料含水量采用烘干法测定,以此来校正干密度。取样时应注意操作上的偏差。如有怀疑,应立即重新取样。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干密度,取样时应取至压实层的底部,并测量压实层的厚度。
5)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
6)必须严格控制铺土厚度及土块粒径。人工夯实每层不超过20cm,土块粒径不大于5cm;机械压实每层不超过30cm,土块粒径不大于8cm;每层压实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铺筑上层土料。
7)如填土出现“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现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对弹簧现象轻微者,可在其上铺含水量较低的土料,使弹簧现象不再向上发展;对较严重者,可将其挖出运走,然后铺上符合要求的土料。并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土方填筑,气候影响最大,施工期间要多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根据预报安排施工。雨前碾压应注意保持填筑面平整,以防雨水下渗并避免积水。下雨或雨后不允许踩踏填筑面,雨后填筑面应晾晒或处理,并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负温下施工,压实土料的温度必须在-1.0℃以上,并不得有冰雪和冻土块,且当风速大于10m/s时应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