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主要作案方式为截留贪污受委托管理的电费、水费、代征税款和银行贷款,弄虚作假套取项目款。水利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项目效益评估四个阶段。一般做法是:项目法人先以虚假理由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立项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发改委报请立项审批,获得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列入本级财政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负责人在骗取立项后虚假招标(规模不达标准可不招标),串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单位,伪造设计方案、施工合同、开工申请报告、开工申请表、开工令、工程量计量表、工程结算报审单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合谋套取水利项目工程款。
水库管理局局长采取虚报手段套取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某市水利局郑家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执行法人和法人期间,安排市水利工程处、郑家河水库管理局及下设的洪安公司采取虚报工程费用、签订虚假合同、重复列支等手段套取项目资金5笔共计236、44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交纳养老保险、职工买断等开支,给国家水利建设项目资金造成重大损失,被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责。
水管站长违规套取工程建设款:孙某在担任华宁县通红甸乡水管站站长期间,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收取工程技术服务费和虚构工程量的方法套取工程建设款人民币28万余元,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在审计福建省某县五一水库时发现:水库方面维修设计报告中有一项变更,提到副坝地基较好,灌浆灌不进去,不需要灌浆也能保证水库安全。但在对照相应的财务、施工、监理报告后,发现有一整套完整的资料能证明副坝是经过灌浆维修的,甚至还有水库方支付给施工方70多万元的资金凭证。经在水库副坝上钻孔检测,水库方面承认,审计人员看了一周的原始资料都是编造的,副坝确实没有维修。
水利局长明知他人将局属土地登记到已改制企业名下却予以默认并同意补偿款放在已改制企业账上:某市水利局下属企业金坛市农业机械实验厂经改制变更为金坛市通灵机械有限公司(下称通灵公司)。后通灵公司将未纳入改制范围属水利局的两块土地登记到其名下。之后,政府在对该两块地进行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与通灵公司董事长朱金和多次到金坛市水利局对拆迁事项协商谈判,冯某在得知朱金和办理了该两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异议,并同意将拆迁补偿款300余万元人民币放在通灵公司的账上使用。之后,冯明洪对该拆迁补偿款一事从不过问,其行为造成了国有财产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