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专业、系统验收内容:
1)人防验收;
2)公安消防验收;
3)规划验收;
4)环保检测;
5)电梯验收;
6)锅炉系统验收;
7)智能建筑验收;
8)燃气验收;
9)电力验收;
10)防雷验收;
11)供水验收;
12)市政排水;
13)电信验收;
14)城建档案预验收。
2、各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核并提出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后,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改,得到各部门认可后,由各部门分别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与上一步同步进行)
3、房屋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燃气、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