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合同谈判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差,以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谈判的前期准备
一般施工合同均由发包方提供模板,发、承包人要经历多次轮回谈判方可形成双方让步后的合同。在合同谈判前期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起足够重视。
合同工期风险
应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
质量标准风险
要注意质量标准,一般应为合格、并且应同工程工期及工程造价相匹配。如果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合同价款。
验收条款风险
在合同中应有及时验收的约定。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风险
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
通用条款
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甲分包合同风险的防范
注意甲分包合同风险的防范。甲分包合同的条款应注意责任的划分,责权要对等。因为即使是甲分包,总包也是有管理责任的。
争议解决条款
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如争议解决的途径,适用条件,适用地域等。
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