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9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