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砌块的规格和灰缝的厚度在皮数杆上表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均应按本规定随时检查并校正。
砂浆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砌筑时,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
埋入砌体中的拉接筋,应设置正确、平直。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规范规定。
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10mm。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间断处,砌成斜搓,砌体的斜搓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
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搓确有困难,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搓,但必须做成阳搓,并加设拉接筋。拉接筋的数量为每放置二根直径φ6mm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c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算起,每边均不小于50cm;抹端应有900弯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