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料宜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2基坑回填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厚度宜为100~200mm。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基坑回填的分层压(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50mm,并应压(夯)实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3台背及与路堤间的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应按设计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并应按设计做好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
2)二级以下公路的路堤与回填的连结部,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台阶。
3)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4)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要求。
4涵洞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洞身两侧,应对称分层回填压实,填料粒径宜小于150mm。
2)两侧及顶面填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压实过程对涵洞产生不利后果。
台背回填顺路线方向长度,一般宜这样确定:自台身背面起,顶面长度不小于台高加2m,底面长度不小于2m;拱桥(涵)台背填土长度应不小于台高的3~4倍。
3)设计规范规定二级公路及以上的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其长度为路基填土高度的2~3倍,其压实度不小于96%。同时还应做好过渡段的排水与防水系统及地基处理。
4)桥、涵及结构物的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主要是确保回填的压实度,减小填料的下沉变形,避免跳车。选择好的填料分层压实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是可达到这一目的的。另外,在可以创造条件,使用压路机压实,压路机压不到的边角处,使用小型夯实机配合施工,也能很好保证回填质量。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