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提示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3-09 10:33:12

[摘要] 3月6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提示》,印发安全生产“十个提醒”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提示”,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

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提示

豫建质安〔2020〕4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醒提示书,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明确开(复)工安全防范要点、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指导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控各项措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附件:

1. 安全生产“十个提醒”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提示”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十个提醒”

  一、99%的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了+1%的未到位=0

  二、99%的安全生产工作执行了+1%的未执行=0

  三、99%的员工安全责任落实了+1%的未落实=0

  四、99%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了+1%的未持证=0

  五、99%的员工身体健康筛查了+1%的未筛查=0

  六、99%的员工安全教育了+1%的未教育=0

  七、99%的员工依规作业了+1%的未依规=0

  八、99%的风险分级管控了+1%的未管控=0

  九、99%的隐患排查治理了+1%的未治理=0

  十、99%的开(复)工条件达标了+1%的未达标=0

  附件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提示”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提前到岗到位,是否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改,是否对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是否对开(复)工条件进行了科学研判;

  二、深基坑是否存在积水,基坑边坡是否存在裂缝、滑移及土体不稳定,基坑顶部周边防护及排水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堆放大量土方和重物;

  三、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连接部件是否存在松动和缺失,钢丝绳是否断丝、变形,各运转机构和装置是否维修保养;

  四、各危大工程方案措施是否到位,高支模架、各类脚手架、卸料平台是否存在变形,连接件是否松动,周边防护是否严密,架体堆载是否超重;

  五、临时用电线路及电器元件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线路接头是否存在松动漏电,接地、接零装置是否受到破坏;

  六、临边洞口、安全通道、物料加工棚、上下交叉作业区防护是否存在失防、漏防及防护设施损坏等;

  七、消防器材配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是否满足要求;临时性房屋是否符合阻燃指标要求,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是否存在隐患;

  八、施工现场是否进行封闭管理,是否规划进出入路线,是否进行现场作业区域合理划分,尽量减少人员上下、交叉作业;是否对生活区进行清洁打扫,宿舍人数是否超标。

  九、施工现场木料、模板、办公楼、宿舍等场所火灾隐患是否排查清除到位,是否针对防疫消杀部位加强用火、用电管控,是否严格规范人员吸烟管理。

  十、施工现场是否加强了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是否严格执行了卫生标准要求,现场是否进行环境清洁、消毒防疫,清除卫生死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是否设置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固定收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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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开复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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