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河北对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展开核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5-07 10:58:08

[摘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5月6日至6月20日,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省本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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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自5月6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核查范围为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省本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每市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随机抽取10家进行核查。对甲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

  依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的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给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雄安新区及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企业资质,每地随机抽取30%进行核查。

  对2020年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以及存在拖欠、涉访情形较多的建筑业企业,以及2020年以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随机抽取5%进行核查。

  对受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情况开展核查,在受检企业中随机选取30家施工总承包企业抽查其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1至2项省内业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对企业资质、入库业绩情况分别开展核查。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市级核查、省级公示、企业整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保持资产、主要人员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主动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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