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认清,这几种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归于无效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3-29 16:09:36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了在以下五种情形下,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一起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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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

  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3)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4)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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