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陕西建筑品牌”为“中国建造”加码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12-23 12:15:54

[摘要] 五年来,陕西省坚持工程质量第一,交大创新港项目建筑面积达159万平方米,为鲁班奖评选以来全国规模最大的项目。授予235个项目“长安杯”奖,“陕西建筑品牌”为“中国建造”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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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官也是新起点。“十三五”规划已到“交卷”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回眸过去这五年,三秦大地处处洋溢着城乡共享的丰收喜悦:在城区,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盏盏灯火璀璨绽放;在农村,小镇建设独具特色,农房新居造型别致……这些真实写照,无不体现着陕西省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给百姓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三五”期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为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着力在补短板、提质量、促提升上下功夫,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全省经济社会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追赶超越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逐步建立了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的住房制度改革,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通道,人民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极大改善。截至2019年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8.8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末增加7.5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质量逐年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通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全省建成棚改安置房83万套,让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建成公租房82.45万套,经适房36.62万套,限价房26.28万套,自建房及其他169.09万套,保障性住房供给总量接近23%。全省已形成由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和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安置住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同时,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城镇住房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截至2020年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16781.49亿元,相比“十二五”末增加6364.08亿元;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9028.95万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末增加4086.45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逐年提升,年均增幅为16.93%累计缴存额4270.31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达7.7万个,个人账户数523.29万个,资金使用率91.83%,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117.77%、60.42%、31.23%和9.14%。

  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陕西省的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59.43%。

  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相比“十二五”,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016.26平方公里扩展到1357.51平方公里,扩展了33.6%;城市人均道路面积由15.76平方米提升至16.84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由34.54%提升至35.71%;建成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共计359865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91.68%提升至93.2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8.07%提升至99.0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1.08%提升至96.03%;城市供水普及率96.84%,县城供水普及率93.21%;城市燃气普及率由95.37%提升至97.80%,县城燃气普及率由75.64%提升至87.40%,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约为55%;全省污水处理厂由116座增长至129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6条;各项指标均得到提升。城市轨道交通飞速发展,已建成运营4条、132公里,在建7条、196公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加强,对持续推进城镇化有序发展、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域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关中城市群建设初显成效,加快构建以西安为核心、宝鸡为副中心的新型城市群。积极培育沿黄和沿汉江城镇带,优化沿黄城乡空间格局,努力构建“一园两群三片四核”的城镇空间体系。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作为切入点,2019年8月,全国“城市双修”现场会暨试点工作总结会在延安召开,推广陕西省经验做法。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建立,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也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历史文化名镇13个、历史文化名村11个、历史文化街区15个,均已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26个,省级以上园林县城72个;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71%、39.32%、11.62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0.55%、35.08%、10.69平方米。 同时,坚持源头管控,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加大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建设用地管理,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

  全面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十三五”期间,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助力精准帮扶,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成效显著。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落实精准方略,在建章立制、工作指导、督办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了“四清一责任”、分级包抓等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排查鉴定、改造、验收各环节,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脱贫攻坚实施建档立卡户农村危房改造14.695万户。对全省除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以外的建档立卡户,组织开展了住房安全排查鉴定,确保了全省146余万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三年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排名位居全国前三,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被国务院列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工作成果被中宣部作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典范,在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上展示。建立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也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已在全国推广。

  小城镇建设示范引领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始终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全省实施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进“两镇”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乡村振兴。

  五年来,陕西小城镇建设持续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554.62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6%,建成县域副中心;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完成投资200.2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51%,建成宜居宜游的富民小城镇。通过“两镇”的示范引领和带动,打造出一批新兴产业型、特色农业型、古镇旅游型、特色文化型、生态休闲型的小城镇。128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14个镇被列入全国特色小城镇行列。积极开展《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推广工作,全省建成示范农房12033户。陕西省农房图集编制推广工作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共同缔造活动成效明显,蓝田县、杨陵区等2个县(区)和董岭村、王上村、袁家村、梁家河村等4个村庄被列为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试点县(区)和试点村。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省93.42%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示范村庄建设成效凸显,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098个。进一步加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429个村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其中113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较“十二五”末增长83个。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3.69亿元。编制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省传统村落得到全面保护和发展。

  “品牌效益”助力“陕西建造”谱新篇。“十三五”期间,陕西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3.46万亿元,较“十二五”增长69.6%,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2016年~2019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到13.5%,建筑业增加值在全省GDP中占比为10.08%,较“十二五”提高1个百分点,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年均上缴利税占地方财政收入18.3%左右,较“十二五”提高2.9个百分点;在建筑业就业的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比重始终保持在20%以上,连续四年成为吸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全省特级企业达到31家,较“十二五”增加22家,特级企业总数位列全国第6名。2019年,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GDP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形势下,全省建筑业逆势而上,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883.88亿元,同比增长10.7%,排列全国第14位,建筑业产值增速位列全国第12位;实现增加值2483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在第二产业中的占比为20.7%;上缴利税381.8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16.7%;建筑业年均从业人员达到171万人,吸纳农民工就业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总数23.2%,有效助力全省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年来,陕西省坚持工程质量第一,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创建精品工程为抓手,鼓励企业争创国优省优工程。全省累计获得鲁班奖35个居全国前列,西部省份第一,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51个。2020年申报的5项鲁班奖和 19项国家优质工程奖已评审通过,分别居全国排名第3和第5,其中交大创新港项目建筑面积达159万平方米,为鲁班奖评选以来全国规模最大的项目。授予235个项目“长安杯”奖,“陕西建筑品牌”为“中国建造”作出了重大贡献。

  陕西工程勘察设计规模持续扩张。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勘察设计企业1032家,从业人数136494人,其中注册执业人员达到21183人,分别比2015年增加63.03%、98.67%、145%;行业营业收入2135亿元,年均增长18.6%,境外营业收入73.3亿元,增加68.5%,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4%,行业走出去初具规模。全省国家勘察设计大师34人,30人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大师称号,企业累计拥有专利7300余项、专有技术1434项,行业与科技结合更加紧密,技术密集型的发展特色得到充分体现。

  “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速推进,绿色建筑占比不断提高,行业科技支撑作用显著提升。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技术及产业体系建立,区域性规模化应用,供热建筑面积达到1527.9万平方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村镇、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生态保护等绿色建设管理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分区域逐步提高了节能标准,完善了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制度,加强了对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较“十二五”提高了22.59个百分点,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小区20个,绿色生态城区5个,组织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5个。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基本完成国有建筑企业改制,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服务业的转变,发展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2381.04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新建占比从“十二五”的0.9%提高到了20.1%。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获得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项共48项,12个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华夏建设科学学术奖,创建陕西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201个,创建绿色施工科学技术示范工程42个。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措施,持续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五年来,已经实现22类534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581个省级事项的“网上可办”,通过推行电子证书和“不见面审批”,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城市建设管理、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等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出台《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十七条》《关于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及区域评估、联合竣工验收等10多项政策文件,提请省政府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取消审批事项10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8项,平均申报材料件数由原来的70项精简至目前的47项,切实整合优化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和环节,提升优化了营商环境。

  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举全系统之力,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以赴做好陕西省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设计和承建任务,经过7000余名建设工作人员、历经24小时的不间断奋战,历时10天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建立自上而下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勇当逆行者,加大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照明、物业、市容环卫等保障力度以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的运营管理,从不间断,确保了疫情期间城市有序运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累计出动人员26.3万余人次,对居民小区和重点区域做好隔离管控、疫情监测等工作,消杀、清洁面积累计达465余万平方米,清理和规范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6.4万余处。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救助帮扶等重点内容,累计出台指导性文件和帮扶性措施303个,优化审批事项,出台支持政策,分区分级、上门服务,推进建设行业全面复工复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韩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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