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在“十三五”期间积极创新,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12-22 11:45:24

[摘要] 新疆加快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14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7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71个施工现场达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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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积极创新 敢于担当

  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住有所居目标取得巨大成就。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建成了较为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9.36万套,住房保障率达到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二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累计建成农村安居工程116.98万户,支持37.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房,提前一年结束农村贫困人口住危房的历史。三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预计五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00亿元。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服务,基本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955.47亿元,支持超过31.23万缴存人购买住房。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以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为重点,着力改造提升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发展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1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31.84万户。

  城乡建设发展突飞猛进。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898平方公里。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4万公顷和36.5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四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深入查找和解决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进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加快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782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721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实现了集中收集,337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进行简单分类减量处理。积极推进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作,完成60.49万户改造任务、总供暖面积2419.86万平方米,切实解决南疆农户冬季取暖和燃煤污染问题。

  建筑产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加快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全区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2785.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35倍。二是吸纳就业作用成效显著,启动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培育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三是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应用等新技术,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35亿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7131万平方米。四是牢固树立精品意识,14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7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71个施工现场达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不断优化。持续规范市场秩序,行业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建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标准体系框架,组织制定、修订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68项。四是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实施信息化建设两年行动计划,构建“3+5+3”的“智慧住建”信息化框架。五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顺利承接,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整治,20667栋问题建筑隐患基本消除。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抓好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等安全保障,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积极落实依法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建材供应、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工作,有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十四五”时期,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线,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努力奋斗。

  健全完善住房发展制度

  全面提升居住品质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需基本平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住房问题。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提高新建住房全装修比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持续整治房地产行业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坚持居民愿意改与需要改相结合,严格把握改造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各项支持政策,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创新物业管理体制,坚持党建引领,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推进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强物业服务队伍建设,构建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聚焦城市提质增效

  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

  科学规划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公园绿地及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城市中不适应现代化发展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整治、修复、改建,保持原有城市肌理,提升城市功能,实现“城市增长”向“城市成长”跨越式转变。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塑造城市风貌,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构建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让城镇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以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统筹建设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点补齐县城及沿边城镇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利用设施提质增效,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及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对城镇供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实现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建设智慧城市,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城市网格管理体系,增强城市管理服务社会功能,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运用。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品质

  建立完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质量水平。抓住“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积极向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和国际市场拓展,推动建筑业专业结构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进一步优化建筑业结构,形成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专业作业企业优势互补的产业结构,构建和完善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格局。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全面整合工程建设各项业务,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提速发展,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改造提标,实现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健全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技术创新政策激励,加大建造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

  优化完善建筑领域培训就业公共服务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深化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式培训,支持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吸纳本地劳务工人就业,圆满完成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任务。分层次、分类别科学构建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体系,加强行业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引导小城镇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培育不同类型特色小城镇,形成种类丰富、特色突出、风格鲜明的特色小城镇体系。着力培育乡村振兴示范镇,推进小城镇集聚发展。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完善建设标准,提升建设水平,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以及服务设施等方面引领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将其打造成“乡村振兴排头兵、城乡融合桥头堡、人居环境新标杆”。

  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要求,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农房抗震鉴定和改造的技术标准。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绿色农房建设方法和技术,加强农房建筑风貌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宜居农房建设。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实施方案,突出乡村文化特色。深入开展村落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调查,动态完善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资料,构建国家、自治区、地(市、州)三级保护体系。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对传统村落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指导各地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模式,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短板。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到2025年,天山北坡地区全部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加强行业安全管理

  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行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现有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实现施工现场一体化、可视化管理,切实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夯实行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控,密切关注城镇老旧供热管网、锅炉、换热站等设施运行状况。严格执行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有关规范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和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隐患治理销号闭环制度,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升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及时补充完善地方抗震防灾管理和技术标准。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全过程管理,严格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加强实体工程质量监督,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探索建立既有建筑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风险识别和管控为基础、抗震鉴定加固强制和引导相结合、专项工作任务和长期机制相统一的既有建筑抗震防灾管理制度。完善行业应急管理体系,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有效施救,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行业管理与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加强行业地方性法规建设,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行业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放管服”等重点改革任务向纵深推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行业政策、管理和技术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按照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原则,探索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推进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标准。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实行行业权责清单制度,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健全监管服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评价制度,完善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牢牢把握“政府+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智慧住建”项目建设,将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运用于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向智能化、网络化、模块化转型升级。(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李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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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成果,新疆住建领域,建筑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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