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市新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评价办法即将启用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8-26 10:56:06

[摘要] 近日,平湖市建设局出台《平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平建管〔2020〕17号),将于2020年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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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近日,平湖市建设局出台《平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平建管〔2020〕17号),将于2020年9月1日实施。原《平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平建〔2015〕111号)同时废止。

  ●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相关检测纳入管理范围

  相对老办法,新办法将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功能项目进行检测以及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设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的检测机构均纳入了统一监管范围,内容包含了建设工程建设见证取样、质量专项检测、管道CCTV检测、起重机械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等。填补了除工程质量检测以外的监管空白。

  ●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即时掌握检测情况

  要求检测机构提前上报检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实施检测行为时留存现场检测全过程视频资料并在完成检测后提交主管部门。要求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及时上传至平湖市建筑业智慧监管云平台。随时掌握检测不合格项,智慧云监管平台上开具现在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建锁定所有业务申报。针对处理不到的将进行依法处理。

  ●明确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评价标准

  检测机构评价实行计分制,以总分90分为起始基础分,根据评价分数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类信用等级,并记入诚信档案。

  主要评价依据:

  (一)有关部门表彰决定文件或获奖证书;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处理决定书或整改通知书;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对检测机构及检测现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分及整改通知书;

  (五)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材料。

  确定检测机构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信用等级分值标准:

  (一)检测机构年度评价得分90分以上,信用等级为A类(优秀);

  (二)检测机构年度评价得分70-90分(含90分),信用等级为B类(合格);

  (三)检测机构年度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下,信用等级为C类(不合格);

  (四)新设立或新进平检测机构尚未列入信用等级暂定为B类90分(合格)。

  ●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对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

  (一)对信用等级为A类(优秀)的检测机构, 实行激励机制,加强服务,支持发展,在各类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信用等级为B类(合格)的检测机构,列入日常监管名单,强化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其承接业务的工程的抽查抽检。

  (三)对信用等级为C类(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列入“失信检测机构”名单,在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暂停在我市承接新的检测业务,并对其在原合同期内的检测活动进行重点监管。

  (四)信用等级结果可作为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检测单位入围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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