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地已发布一建报名公告,这几个地区需要审核社保!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7-10 10:22:14

[摘要] 一级建造师的报名工作正在如火如题的进行着,已经有23个省开始报名。剩余的省份一建报名入口会陆续开启。其中,有几省公告中明确提出审核社保信息。

一建开始报.png


  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地区和新疆兵团公布了2020年一建考试报名公告,同学们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其他省份的同学也不要着急,近期一建报名入口会陆续开启。其中,有几省公告中明确提出审核社保信息,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01 河北

  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02 辽宁

  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03 山东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04 广西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05 贵州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 52 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 2019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06 西藏

  (一)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

  (二)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07青海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废话不说,现在为大家奉上各地报名时间和通知。

  河南 7月7日-20日

  河北 7月9日-19日

  辽宁 7月9日-19日

  宁夏 7月7日-22日

  山东 7月13日-22日

  四川 7月7日-28日

  安徽 7月7日-16日

  贵州 7月7日-21日

  新疆兵团 7月7日-23日

  江西 7月7日-16日

  西藏  7月10日-22日

  广西 7月7日-17日

  青海 7月10日-21日

  吉林 7月10日-22日

  广东 7月13日-27日

  江苏 7月13日-22日

  浙江 7月13日-22日

  内蒙古 7月13日-22日

  黑龙江 7月10日-23日

  山西 7月10日-20日

  海南 7月9日-23日

  重庆 7月13日-22日

  湖北 7月14日-23日

  北京 暂未通知

  陕西 暂未通知

  福建 暂未通知

  湖南 暂未通知

  天津 暂未通知

  上海 暂未通知

  云南 暂未通知

  甘肃 暂未通知

  新疆 暂未通知

  以上就是建筑界注册建造师频道为大家带来的“各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信息。更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考试等建筑行业政策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注册建造师频道,建筑界注册建造师频道会持续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一建,一建报名,审核社保

延展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