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3部委联合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5-05 14:08:36

[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健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相关领域短板弱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争取通过1-2年努力,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全面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短板弱项。

  《实施方案》明确了6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快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2020年5月底前,各地区要全面摸查本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积极推进大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东中部地区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西部地区人口500万以上城市,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考虑未来医疗废物增长情况、应急备用需求,适度超前谋划、设计、建设。三是大力推进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各地区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四是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缺口。截止到2020年5月,尚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不含规划建设的)地级市,要加快规划选址,推动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补齐设施缺口。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五是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收集转运能力应当向农村地区延伸。六是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发改委等3部委联合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政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延展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