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为推动绿建筑政策 5千万以上公有建筑 屋顶将需要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3-20 19:02:08

[摘要] 台北市为推动绿建筑政策,已研订台北市绿建筑自治条例草案,未来将提高新建建筑物绿建筑设计标準、扩大应取得绿建筑标章适用範围、建立绿

台北市为推动绿建筑政策,已研订台北市绿建筑自治条例草案,未来将提高新建建筑物绿建筑设计标準、扩大应取得绿建筑标章适用範围、建立绿建筑维护管理制度 以及推动既有建筑物节能改善等措施。5千万元以上之公有及应取得绿建筑标章之新建建筑物亦应于屋顶平台绿化2分之1以上面积。

建管处指 出,内政部已于2005年实施建筑技术规则绿建筑专章,规範绿建筑设计基本规定,另外也要求工程总造价达5千万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筑物至少取得合格级之绿 建筑标章。惟因台北市位属盆地,气候高温高湿,加上高度开发造成之热岛效应、暴雨等环境课题,实有更积极推动绿建筑、落实永续发展之必要,爰于市政白皮书 中将订定绿建筑自治条例法纳为重点工作,以顺利推动相关措施。

草拟中绿建筑自治条例重点内容包括:落实水资源管理、节约能源、绿化等政策:要求新建建筑物提高基地保水能力,并设置雨水或生活杂排水回收系统、节水器具、节能灯具等项目;另外,配合再生能源与立体绿化政策,要求于屋顶设置太 阳光电发电设备,其面积应达建筑面积20分之1以上,且工程总造价达5千万元以上之公有及应取得绿建筑标章之新建建筑物亦应于屋顶平台绿化2分之1以上面 积。

以及推动「绿建筑标章评估系统」,落实绿建筑政策:配合绿建筑标章分级认证制度,扩大要求新建建筑物应取得绿建筑标章之範围。公有建 筑物将要求工程总造价达3千万元者,应取得合格级以上之绿建筑标章;达5千万元以上者,应取得铜级以上之绿建筑标章。私有建筑物除因辐射污染、海砂屋及申 请都市更新增加容积等情形外,皆要求接受容积移转、容积增加或高层建筑物应依增加容积规模大小分别取得合格级至银级之绿建筑标章。并且,为了让绿建筑相关 设施获得良好维护,要求起造人提列绿建筑维护专款,作为后续维管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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