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6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