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6年 10月15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 |
2016年 10月16日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开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北京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