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辑:冯志强发布时间:2021-11-02 10:47:0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2021年四川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建筑界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10月28日-11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2021年四川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过渡办法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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