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10月31日-11月3日】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编辑:赵曼曼发布时间:2021-11-02 11:11:00

《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3日,考试时间:11月13日-14日,®建筑界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相关文件规定: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1.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本次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实施后的第一次考试,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有有效保留成绩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报名条件执行。若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没有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再次报名时,需按新制度执行,即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注:2020年报考原房地产估价师有保留成绩且有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上一年的考试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

  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1日13:00-11月3日24: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明确告知内容。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阅读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作为报考地市,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咨询电话见附件3)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选择正确的报考级别。

  报考人员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证件照并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上传证明材料新、老考生均应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告知书、学历证书等)。

3、报名入口

点击报名: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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