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方晨发布时间:2018-02-01 23:41:00

©建筑界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8年新疆注册建筑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2月25日-3月15日,考试时间:5月11日、12日、18日、19日(一级),5月11日、12日(二级),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工作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及缴费时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10:00--3月15日,3月15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2.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咨询。

  3.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4.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自留即可)。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信息正确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6.资格审查。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条件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中查询,报考条件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991-2326033)咨询。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

  2018年5月11日-12日、5月18日-19日

级别日期考试时间科  目
一级5月11日8:00-11:30(3.5小时)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2日8:00-11:30(3.5小时)*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建筑结构
5月18日8:00-10:30(2.5小时)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9日8:00-10:30(2.5小时)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5月11日8:00-11:30(3.5小时)*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2日8:00-11:30(3.5小时)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场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4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二级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

  八、注意事项

  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户籍或工作地不在新疆的考生考试合格后须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证明的考生不可办理证书。

  2.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后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1: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学位或学历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本科及以上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2年2017年
建筑学学士3年201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5年2014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12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9年2010年
二年制毕业10年2009年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工学博士2年2017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6年201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1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11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10年2009年
二年制毕业11年2008年
其它工科本科及以上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7年2012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11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9年2010年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201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学   历取得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2年2017年
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3年2016年
专科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毕业3年2016年
相近专业毕业4年2015年
中专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5年2014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7年2012年
相近专业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8年2011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10年2009年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8年2011年
相近专业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10年2009年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二级建筑师,资格审核,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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