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辑:林玲玲发布时间:2020-08-13 10:40:00

©建筑界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0年江西注册建筑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8月6日-12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24日、25日(一级),10月17日、18日(二级),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号)安排,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7日、18日、24日、25日举行,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要求,共同负责做好江西考区注册建筑师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四)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地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见《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3)。

  四、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6日—8月12日;

  各设区市现场人工核查、收费以及收集《资格考试报名表》时间:8月13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报名情况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整理汇总各设区市报名情况时间:8月16日-8月17日。

  五、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告知及在线核验)、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一)网上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应试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身份及学历信息后,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应试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

  2、告知。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复核。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告知制精神,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

  3、在线核验。

  核验对象:适用告知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可通过数据比对的应试人员;

  核验办法: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的内容进行核验。完成后,资格核验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需要人工核查的考生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应由各单位统一将《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上交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缴费。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收取考试费用,整理汇总各市缴费成功考生报名情况,按照附件6格式认真填写表格,并请于8月15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Excel格式电子版文档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表》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联系人:洪鹏云;联系电话:0791-86211627)。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标准

  各设区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筑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18〕5号)规定标准收取考务费和考试费。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8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05元。

  七、其他事宜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尤其要注意的是,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凡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请各设区市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由我厅统一发放,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与草图纸一同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四)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内容
7月下旬接收考前规则模板
8月6日至8月19日组织统一报名
8月31日前报送试卷信息及试卷预订单
10月9日前上传准考证数据
10月10日至10月16日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10月14日前接收试卷
10月17日、18日
10月24日、25日
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3)
10月30日前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1月13日前报送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信息及客观题成绩
12月底前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报送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信息及考试成绩
2021年1月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日期考试时间科  目
一级10月17日8:00-11:30(3.5小时)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10月18日8:00-11:30(3.5小时)*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建筑结构
10月24日8:00-10:30(2.5小时)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月25日8:00-10:30(2.5小时)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10月17日8:00-11:30(3.5小时)*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月18日8:00-11:30(3.5小时)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4: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绘制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⑴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⑵试卷缺页的;

  ⑶“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⑴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⑵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⑶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⑷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5: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名称级别专业科目
027.一级注册建筑师09.考全科01.一级注册建筑师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⒉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⒊建筑设计
⒋建筑结构
⒌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⒍建筑材料与构造
⒎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⒏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⒐场地设计(作图题)
028.二级注册建筑师04.考全科01.二级注册建筑师⒈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⒉建筑结构与设备
⒊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⒋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附件6: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表1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示例)

序号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手机号码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做图题)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知识题)
建筑材料与构造
(知识题)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知识题)
建筑方案设计(做图题)场地设计(做图题)报考费用总计(元)备注(老考生/新考生)
1董XX 江西省XX设计院135XXX  1  1 1 308老考生
                

  表2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示例)

序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手机号码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与设备
(知识题)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知识题)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档案号报考费用总计(元)备注(老考生/新考生)
1廖XX 南昌XX设计有限公司135XXX  1 XXXXXXXXX70老考生
            

  附件7: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报考联系人及电话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胡永海,0791-83883935;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许敏,0792-8588240;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付培政,18870309000;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熊捷0794-8233272;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彭丹,0795-3998201;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 王琼,0796-8245935;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马强,0797-8278289;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靖素萍,0798-8525209;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吴罗茜,0799-6333269;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经营室:易晓君0790-6442991;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何冬霞,0701-6285706;

  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设计图审和质量安全处:邓世阳,0791-87376198。

二级建筑师,资格审核,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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