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及选择报名点要求

来源:建筑界编辑:张健柏发布时间:2020-03-03 15:33:00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已公布,小编提示“2020年福州市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及选择报名点要求”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各位考生可以提前做好准备,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原公告:2020年福建福州考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5-7日举行。现就2020年度福州市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考生应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选择报名点

  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选择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点。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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