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一级建造师纸质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汕头市人事考试院编辑:朱应杰发布时间:2020-07-02 10:43:00

2019年广东汕头市一级建造师纸质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那么,本次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发放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下面©建筑界为您详尽介绍一下本次合格证书发放的具体要求,供您参阅。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关于发放汕头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纸质)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已到,请汕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电话:0754-88489856。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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