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编辑:方晨发布时间:2021-03-05 10:20:00

2020年内蒙古乌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建筑界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乌海考区各位考生: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乌海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3月2—12日到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厅)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乌海考生邮寄邮箱whkszx@sina.com请填写乌海市考试培训中心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邮寄表及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拍照传至邮箱,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相关阅读: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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