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编辑:郑昕宇发布时间:2020-02-04 09:54:00

2019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已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建筑界为您精心整理了2019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建筑界的更新。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规定和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我省将对部分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工作安排

  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需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2月10至11日,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具体地址详见http://www.fjjszczx.org/)进行考后现场审核: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无需提交);

  3、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携带: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增报专业的须携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

  二、虚假处理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对于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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