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调整通告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辑:赵昀发布时间:2021-08-24 10:56:00

2021年江苏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调整通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建筑界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一级建造师考试安排调整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建筑界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1.jpg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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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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