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审核办法

来源:建筑界编辑:王怀瑾发布时间:2016-12-29 10:21:00

2017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审核办法

自2016年起,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考前无纸化报名、审核,考后成绩合格人员现场复核办法。具体报名、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详情查看: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网上报名

1、2017年1月3日至25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1月26日至2月4日只接受已报名但未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新的报名;2月5日起,报考人员只可进行报考信息查询。请所有报考人员务必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认真完成报名相关事项。

未参加过2016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工作业绩表》,并打印《报名表》和《报考书》,上传报考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报考材料及《工作业绩表》,审查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报考人员需将盖章后的《报名表》以及本人签字的《报考书》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方可提交审核。

3、2016年参加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系统将保留其2016年报名时填写的《工作业绩表》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只需上传2017年度《报名表》和《报考书》即可自动审核通过(《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上述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所在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其余报考信息一律不可修改。

4、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将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总部报考。

5、2017年1月25日前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未通过审核,可根据系统内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联系审核单位。

6、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被锁定,作为考后现场复核的依据。同时,上述信息及报名材料将作为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报考人员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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