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14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3-03-28 15:46:43

据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2023广西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日至14日。准考证打印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4月14日起开放注册,4月14日至17日报名,5月13日至14日考试。为做好我区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知晓。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此文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日至14日。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4月14日8:00起。

(二)报名时间:4月14日8:00至17日17:00。

(三)审核时间:4月14日8:00至18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8日17:00)。

(四)交费时间:4月14日8:00至19日24:0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8日至14日。

(六)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4日(个别考区可能要增加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七)成绩公布时间:6月14日起。

三、考试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将于5月8日至14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考试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如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应及时补办。

临时身份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出具,并且要包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公安部门公章,考试时间在有效期限内。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桂E+”查看附近的广西警e邮设备站点,前往自助机办理;也可到公安机关办理。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的“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5份。

来宾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3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除钦州、来宾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时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三)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主管单位详细地址咨询电话
南宁南宁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南宁市民乐路4-1号0771-28143100771-2801203
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D区行健楼2楼0772-3156275
桂林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0773-2881993
梧州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0774-3825068
北海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0779-3200219
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
钦州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0777-2839151
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0775-4573863
玉林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0775-2685211
百色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
贺州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贺州市教育局0774-51395190774-5139579
河池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0778-2185005
来宾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0772-4225317
崇左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0771-7832581

附件2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因此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含机械表、电子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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