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22年辽宁沈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2-11-16 10:32:08

©建筑界从沈阳市考试院获悉,发放2022年辽宁沈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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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沈阳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即将发放。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则上仅提供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纸质证书邮寄领取程序

  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5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也可登陆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在首页中找到“证书发放”栏目,点击“证书邮寄”,扫描其中二维码办理邮寄业务。

  我院采集信息后,将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3-5个工作日将证书送达。考生下单完成后,可按提示关注“邮政速递便民通”公众号或再次扫码,在“我的订单”中查看物流信息。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并注意对快递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1860249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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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2022年度沈阳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关于发放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ysksy.cn/ksdt/ksdt/202211/t20221114_4331883.html

社会工作者,证书领取,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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