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一级计量师报考条件

来源:建筑界编辑:李睿发布时间:2016-03-15 15:22:39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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