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界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1年天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1年天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时间及材料已公布,核查截止时间为8月12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制 | 初级(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 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负责。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初级(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中级(考全科) | 通过 | 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电子版 | ||
未通过 | 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中级(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电子版,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未通过 | 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撤回 | 全部报考人员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中级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材料、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原件)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1年8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3)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