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

来源:建筑界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18-07-17 16:07:51

®建筑界从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年安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得知,2018年安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其中,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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